自2018年1月1日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所有网站主办者提交网站备案的域名必须完成域名实名认证,且域名所有人名称必须与备案主体名称一致。
两种情况如下:
1.如果是企业/事业单位备案,域名注册所有人就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全称,不能是域名注册所有人为个人,如果是个人的,先办理域名注册人信息变更,变更域名注册所有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名下。
2.如果是个人备案,那么域名注册所有人就必须为个人,如果不是个人,就变更到个人名下。
为了您能够顺利进行网站备案相关事宜,请在办理工信部ICP备案前对持有的域名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对完善,并要符合通知中的规范使用要求。
如果未能通过icp备案中域名项的核验,可能存在如下一项或多项情形:
1.您的域名未完成域名实名信息认证。
解决方法:请完成域名实名认证,且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办单位或备案主体信息一致。
2.您的域名已完成域名实名信息认证,但尚未完成上报和入库。
解决方法:域名上报及入库预计需约3个工作日左右。请在域名实名认证信息入库后,再提交备案申请。
3.您的备案主体信息或备案主办单位信息与域名实名信息不符。
解决方法:请修改域名信息或备案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