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相关要求,我局印发《关于开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鄂通信局发〔2020〕12号)并组织开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年度审核工作。
截止2020年7月31日,相关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最终仍未完成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年度审核的备案主体以及备案网站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为一个月。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法对以上备案主体以及备案网站注销备案。
在公示名单中的用户请立即核实网站实际使用情况,若需保留备案号并继续使用,请在2020年9月18日下午17点前邮寄纸质承诺书至湖北省通信管理局,逾期未提交承诺书申请的备案号将被注销。
承诺书邮寄信息如下: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789号513室备案老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