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系统升级启用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0]279号)中关于“清理空壳网站和备案信息不准确的网站”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网站备案信息的准确率,参照《空壳类备案数据清理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11]6号),现将备案管理系统中,未完全履行备案注销或备案变更手续的空壳网站(没有“接入信息”)和空壳主体(没有“网站信息”)的备案数据例行公示一周,至11月11日若还为空壳状态,将作注销处理。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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